• 005299259/2021-00023
  • 新郑市审计局
  • 审计结果公告,执行公开
  • 2020-12-31
  • 2020-12-31
  • 公告
  • 2020年第168号
新郑市司法局2017年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

新郑市审计局自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7日,对新郑市司法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。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:

    一、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

    新郑市司法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,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内设10个科室,下设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。

二、审计评价意见

    审计结果表明:新郑市司法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,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务收支状况,会计处理基本符合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和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,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,财务收支基本合法,但还存在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等问题。

三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

(一)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

1.超预算支出。2017年超预算支出334.47万元,2018年超预算支出418.11万元。

2.上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。2016年结余资金175.57万元,2017年结余资金12.26万元均为纳入下一年度预算。

(二)“三公”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

1.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实行单车核算。2017年至2019年公务运行费分别为512600元、485333.20元、229976元均未实行单车核算。

2.公务灶接待无被接待单位公务函5笔金额1498元。

3.在非招待费科目中列支招待费。2017年在办公费中列支招待费共计10笔,金额8209元。

(三)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

应计未计固定资产9900元。

(四)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

1.违规发放案件补贴63300元。违规发放案件补贴给本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在编人员。

2.违规发放信访补贴25380元。发放对象均不属于信访专职人员。

3.重复及多报销差旅费。报销差旅费时重复多支付差旅费2735元。

4.差旅费报销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95笔,金额61480元。

5.公务灶管理不规范。司法局2017年以白条列支公务灶伙食费92855元。

6.原始凭证不合规13笔,金额56651元。

7.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31笔,金额87382元。

    四、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

对上述问题,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。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,要求该单位责令补计固定资产。对违规发放补贴及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,责令该单位进行改正,收回该款项。对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,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财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有关规定,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,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。

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,新郑市审计局建议:司法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把好财务支出手续;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的有关规定,实现支出手续健全,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。

    五、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

    目前,对司法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、重复报销差旅费、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,对其他问题已作出书面承诺,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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