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利人李志中因保管不善,将新城私字第615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志中
2022年6月16日